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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意见


时间:2007-07-17  作者:  来源:  人气:1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意见

   ————安全监管机制中丰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工商部门应如何应对?

  面对流通领域种类繁多的各类食品,如何才能确保食品质量,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呢?我们建议尝试试通过对食品进行分类分级监控来达到这一目的。

  一、食品监控的不足。

  1、养殖、种植及加工领域存在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工作大体上可分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在种植、养殖环节,由于农药、化肥、兽药、生长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过量化肥的使用除造成土壤板结、土质下降外,还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过多对人体造成危害。江河、湖泊、近海等环境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另一因素。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会在农、畜、水产品中聚集,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在生产、加工环节,由于加工、生产企业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导致微生物未完全杀灭,给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在生产、加工中超量使用或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物也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2、“准入”环节存在漏洞。

  根据有关规定,食品销售者应按批次索取所销售食品的质检报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也是“进货验收制度”的核心内容。因为在流通市场销售的食品,我们用肉眼是很难分辩其质量是否合格的。这就好比一个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很难用自己的肉眼断定其身体是否健康,只有应聘人员提拱了有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才能认定其是健康的。但目前实行的进货验收制度也存在漏洞,那就是虽然规定了供货人应按批次提供检测报告,却没规定应当检测哪些项目。还拿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应聘人员提供了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但由于没有规定应当体检哪些指标,应聘人员有选择地测个体温、量个血压,而有意避开了其他重要检查项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应聘人员提供了体检报告,也无法证实其身体就是健康的。同样道理,即使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出具了检测报告,因为没有包含一些重要检测项目,也不能证明该食品就是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实中,一些生产企业正是利用这一漏洞,有意回避了易出问题的检测检测项目。一些销售企业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进货验收制度”形同虚设,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3、监管工作难以到位。

  在养殖、种植环节,我国现行政策下的分户耕种和养殖承包方式使执法机关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比如,对甲农户进行检测,发现使用化肥或农药不合格,而明明知道其相邻的乙农户也使用了同样的化肥和农药,要想查乙农户,还需重新进行检测。面对全国几亿农户,确实难实施有效监管。同样道理,在生产、加工环节;由于我国70%的生产、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流动性大,给监管带来障碍;在流通、消费环节中,由于快速检测技术滞后和专业知识有限,我们的监管人员面对琳琅满目的各类食品,常常受到“查什么,怎么查”的困扰。

  二、食品现行机制 。

  1、分类分级的原则及依据。

  分类分级监控是将流通领域种类繁多的各类食品,通过评价、分析、调节等程序,分成不同的监控级别,再根据食品的不同监控级别,有针对开展检测、监管工作,使有限执法力量能全力以赴,对易出问题的食品加大监管力度,从而达到严把食品时入流通领域的“准入”关,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

  食品的分类是指按国家标准(GB),国家推荐标准(CB T)等国家标准,综合市场销售的绝大部分食品,按照食物的种类、原材料、加工工艺、特性及食用方式,将现阶段流通领域各种食品分为37大类、75亚类,共计97类食品。

  食品的分级是指根据工商、质检、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监测、检测结果进行、以往不合格食品汇总分析、群众投诉、举报的统计等综合资料,以及以往不合格项目,列出重点检测项目,将上述97类食品分为一级重点监控食品、二级监控食品、三级监控食品三个级别。

  2、监管对策。

  对于重点监控食品,可以按照以下5个环节进行监管:

  送达。将一级监控食品的名录及重点检测 项目及时送达到食品经营单位,并要求其在显著的位置张贴并说明。

  告知。告知食品经营单位对被列为一级监控的食品,在进货时要查看质检报告的检测项目是否包含重点检测项目。对于质检报告中未包括含重点检测项目的,食品经营户要积极与货商协商,要求其补检,取得质检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检查。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对一级监控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时,每次抽查一级监控食品不能少于5个(不同品种),查看其是否索取了检验报告,还要查看检验报告中是否包含重点检测项目。

  处理。对于不能提供质检报告的,要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对于有质检报告,但未包含重点检测项目的,要督促食品经营户送检。食品经营户不同意关检的,由工商机关消保部门进行抽检。食品经营户能够主动送检重点检测项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可依法减免予处罚;对于食品经营户拒绝送检的,经工商机关消保部门抽检,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要依法予处罚。对于违反巡查监控工作要求的,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记录。每次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详细记录抽查一级监控食品的品名并索取质检报告,看质检报告是否包含重点检测项目,最后连同填写的日常检查记录表一并存放在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中。

  新疆乌苏市哈图布呼工商所

  马天丽